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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和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终于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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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3 03:4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让各位考生等待多时的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终于开始陆续发布了。3月7日晚,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了,预示着2016年自主招生正式来开序幕,随后3月8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式发布。随着这三所高校自主招生简章的发布,剩余各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将会陆续出炉。敬请各位考生、家长、老师关注,做好报考的各项准备。以下为3月8日发布的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6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5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6个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专业自主招生面向省份报名条件
通信工程全国所有省份    我校自主招生对象为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同时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2.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工业设计
物联网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6万元/年)除内蒙古、青海、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
       其中工业设计专业:爱好设计创意,具备一定美术基础,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青少年设计艺术类大赛并获奖励的考生也可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8:00-2016年3月25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请注意:
       (1)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六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网审通过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申请专业。
       (3)考生的证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样,但以体现高中阶段个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为主。
       (4)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具体、详实,且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单独上传。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
       2.中学审核及公示: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材料上传: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完成,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4.网审: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请报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截止之前,“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或“审核未通过”。
       5.寄送报名材料: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自主招生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推荐材料须单独邮寄至我校,不得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邮寄,请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报名材料或推荐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6.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考生寄送的纸质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9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6年4月2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6年6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6年6月11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能力测试。其中,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基础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两门科目。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组织的学科特长能力测试。学科特长能力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
       选择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工业设计、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上机测试(可选),考生在报到时可自愿申请是否参加6月12日进行的上机测试,上机测试成绩单列,不计入考生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成绩。
       特别说明: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自主招生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和上机测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5.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能力测试成绩×1.5)、自主招生各专业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的入选名单。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进入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下述要求填报志愿:
自主招生专业录取条件填报志愿要求
通信工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至通信工程专业。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自动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软件工程
工业设计
物联网工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到物联网工程专业。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物联网工程专业。
       注:【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通过我校考核并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的考生中,上机测试成绩优秀者(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以及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即可被我校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6.所有享受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2.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4.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人:         ,身份证号:               )
项目
报告内容
个人陈述
(包含个人简介、家庭背景、人生观、价值观、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方面,向我们充分展现你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你认为自己所具备的某些特殊专长或品质。)

学业表现
(包含你的教育经历、各学科能力及成绩表现、在高中期间参加的活动及担任的职务等。)

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
(包含你在思想品德方面的奖惩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实践活动、公益项目等的个人收获和体会。)

专业认知
(说明你对我校以及所报自主招生专业的认知情况,并给出你选择报考该专业的理由。)

发展规划
(阐述你如被所报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后的个人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你在该领域的未来理想和发展目标。)

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通过对具体实例(你的报名材料中的学科竞赛获奖、科技成果发明或学术论文等)的详细说明,全面论述你的认知、感悟或体会,展示你在该学科领域的创新意识、独特见解或者新颖观点。)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撰写要求

自主招生申请报告是考生报考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的必备材料之一,考生本人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我审视和深入分析,完成申请报告:
1、个人陈述:包含个人简介、家庭背景、人生观、价值观、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方面,向我们充分展现你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你认为自己所具备的某些特殊专长或品质。
2、学业表现:包含你的教育经历、各学科能力及成绩表现、在高中期间参加的活动及担任的职务等。
3、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包含你在思想品德方面的奖惩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实践活动、公益项目等的个人收获和体会。
4、专业认知:说明你对我校以及所报自主招生专业的认知情况,并给出你选择报考该专业的理由。
5、发展规划:阐述你如被所报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后的个人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你在该领域的未来理想和发展目标。
6、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通过对具体实例(你的报名材料中的学科竞赛获奖、科技成果发明或学术论文等)的详细说明,全面论述你的认知、感悟或体会,展示你在该学科领域的创新意识、独特见解或者新颖观点。
说明:
1、考生需要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内容填入申请报告表格内,每项表格长度可根据实际内容适当调整。
2、申请报告中考生撰写总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内(不少于2000字)。
3、申请报告中考生所有获得的奖项、参与的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均须与报名系统中相应模块填写的内容一致。
4、考生完成自主招生申请报告后须在报名系统中的“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必须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
5、网上报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请报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附件2: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及常见问题解答,做好准备工作。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要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大小20-500k,格式为jpg 或 jpeg。
       2)中学相关信息(学籍所在中学及当前就读中学、中学级别、所在班级、担任职务、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中学详细地址、中学邮编、中学主管教学领导姓名、考生本人高中三年教育经历等)。
       3)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考试及模考各科成绩及总分年级排名情况、学业水平(会考)考试成绩等。
       4)高中阶段活动或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情况证明等)的电子扫描件(须按要求提供),类型为图片,格式为jpg 或 jpeg。文件请以证明材料的主体内容命名,例如“2015年省级数学二等奖”等。证明材料中若有推荐信,则还应提前告知推荐人须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具体、详实,且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单独上传。
       5)自主招生申请报告(须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完成)。
       2、你校自主招生如何报名?
       我校今年采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自制报名表。
       网审结果、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初审结果、考核结果均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同时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以及各专业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也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自主招生专业可以选择多个吗?如何选择?
       对于我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我校自主招生六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网审通过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申请专业。
建议考生根据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的爱好、特长,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各专业的热门程度(如果某专业报名人数较多,其初审通过的条件则会相应提高)等,客观、慎重地选择自主招生专业。
       4、什么是网审?
       网审只针对报名系统中志愿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的考生,主要对考生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报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网上报名材料和“自主招生申请报告”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自主招生网审通过者,报名系统中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该考生可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简章要求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
       在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截止之前,网审不通过者,报名系统中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考生可有修改补充报名材料的机会,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在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截止之后,若考生未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或者重新提交的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报名系统中志愿状态标记为“审核未通过”,该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自动终止,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拔程序。
       5、考生准备和邮寄报名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网审通过的考生邮寄报名材料时,高中阶段活动或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须提供与网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一致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同时,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的材料要准备齐全,统一装订成A4纸大小,将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单独制作其他封面。
       6、各中学有推荐名额吗?
       我校自主招生没有对各中学下发推荐名额,所有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都可自愿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和寄送的报名申请表、证明材料等需要所在中学核实,并经中学审核人签字、盖学校公章。
       7、往届生可以报名吗?文史类考生可以报名吗?
       我校自主招生仅面向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往届生符合报名条件也可以报名,文史类考生不可以报名。
       8、对于借读生、转校生和复读生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对于应届考生,如果学籍所在中学和当前就读中学不是同一个学校,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打印出的报名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当前就读中学核实申请表的中学成绩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如果高二之后转学或开始借读,两个学校都有成绩,则报名申请表的成绩栏须由两所学校同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总之,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应如实反映高中阶段学习的实际情况。
       对于往届考生,高三成绩栏请填写当前高三阶段的成绩。如果复读学校与原高中学校不一致,则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高中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打印出的报名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9、网上已提交报名信息后,如果发现所填信息有误怎么办?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志愿前应仔细检查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网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果确实有比较重要的字段信息发现错误,考生可以发书面申请更改函,传真至我办010-62283407。书面申请函上应附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10、考生所在中学不对高中阶段成绩进行排名,如何填写和准备成绩证明材料?
       如果考生所在中学对高中阶段成绩不进行排名统计,则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相关中学排名的字段中,排名一栏请填写“无排名”。
       11、推荐信材料如何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推荐人/推荐单位的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向考生填写的推荐人邮箱中发送邮件链接,推荐人可根据邮箱中的链接要求上传推荐材料。
       12、你校是否提供往年自主招生考试笔试题目?
       我校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重视学生日常学习中的积累,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考生不用专门进行自主招生针对性复习。
       13、你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在京外设考点吗?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统一在我校西土城校区举行,不在京外另设考点。
       14、最终获得你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我校将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自主招生各专业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我校不与入选考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具体填报志愿要求及录取优惠参见我校自主招生简章;
       2)入选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我校,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含部分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下列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专业
优先报名条件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或人文科学试验班;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哲学类(含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宗教学);
  
弘毅学堂国学班;
1.  高中阶段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楚才杯”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含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总决赛中获奖,且获奖作品(领域)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相关;
4.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出版物;
5.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
  
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态学);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1.  高中阶段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决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或不少于2个不同学科二等奖;
3.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总决赛中获奖,且获奖作品(领域)与报名学科相关;
4.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与报名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学科出版物,或中学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5.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思想政治教育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一定认识,高中阶段在哲学思辨、逻辑推理、思想政治、组织协调、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出浓厚兴趣和有突出表现(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2016年3月12日10:00至3月25日16:00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学生须在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哲学类、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11个专业中选报1个,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哲学类、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类学生,其他专业限招理工类学生。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符合优先条件的各种证书、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或学术成果(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以及其他能够展示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出版书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书籍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6年3月27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相关学院成立以学科专家为主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并制定审核方案,根据报名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集体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通过学生名单。我校将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12日,考核地点在武汉大学。考核分专业进行,由相关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实施,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部分专业有笔试,但不超过1门、2小时。考核重点为学生在报考专业领域展现出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潜质,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分专业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将在考核前另行发布。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按考核资格公示中的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收取)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学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缴费后自行打印)、相关证书及作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来校报到,未按要求报到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学生只允许参加给予其考核资格的专业组织的测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6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一)和学生参加考核的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上一定分值(分值等于2015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控制线分差的60%,按四舍五入取整,各省录取分数要求详见附件二),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如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自主招生专业所属学院专家实名推荐、学院复审、学校集体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等选拔程序后可予以破格录取,其高考投档分数要求最多可降低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录取批次控制线下20分录取,具体选拔条件和程序参照《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办法》(点击查看)执行。
5.录取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优先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
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考生随机入场、考官随机产生、考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监察部)。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
学院
所含专业
2016年计划数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或人文科学试验班
43
历史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30
哲学学院
哲学类(含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宗教学)
21
国学院
弘毅学堂国学班
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27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4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
40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40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态学)
42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42
总计
345
附件二: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录取分数要求
省份
2016年须达到的批次线上的分值
文史类
理工类
北京市
41
67
天津市
44
55
河北省
48
64
山西省
38
53
内蒙古
62
88
辽宁省
52
82
吉林省
42
61
黑龙江
68
88
上海市
19
29
江苏省
22
22
浙江省
33
46
安徽省
37
61
福建省
44
71
江西省
35
52
山东省
43
61
河南省
44
61
湖北省
38
63
湖南省
44
62
广东省
32
41
广西区
50
77
海南省
89
92
重庆市
51
53
四川省
40
56
贵州省
59
89
云南省
58
77
陕西省
62
86
甘肃省
50
69
青海省
61
98
宁夏区
59
77
新疆区
68
88
注: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在青海省理工类的录取分数要求按我校2014年在青海省理科录取最低线与该年份一本线的分差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取整)。

“北斗星+”系列

◆“北斗星+”课程
1.数学竞赛:高中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物理竞赛:高中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3.化学竞赛:高中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4.生物竞赛:高中生物奥林匹克竞赛
5.自主招生:名牌大学自主选拔考试
6.升学课程:中考、高考(选考)
7.特长课程:奥数、艺术、国学、作文、英语
◆“北斗星+”产品
1.BST(集训营):假期短期集训
2.BET(课外班):定时定点辅导
3.BAT(大联考):全国联合考试
4.BAS(研讨会):教师专业进修
5.BCS(合作校):入校合作课程
6.BFE(试题库):精品试题汇编
7.BFN(讲义库):精品讲义汇编

竞赛“7+2”BST
0.BST0(基础营):每年寒假开营(适合高一学生)
1.BST1(提高营):每年暑假开营
2.BST2(领先营):每年国庆开营
3.BST3(特训营):每年元旦或寒假开营
4.BST4(强化营):每年寒假开营
5.BST5(拔尖营):每年清明或五一开营(生竞:清明;数竞、物竞和化竞:五一)
6.BST6(冲刺营):每年五一或暑假开营(生竞:五一;数竞、物竞和化竞:暑假)
7.BST7(押题营):每年全国联赛考前开营
+.BST+(金牌营):每年全国决赛和其他赛事考前开营



BIODO
【北斗学友】微信公众号欢迎您的关注!
◆企业使命:泰斗智慧,菁英教育!
◆经营理念:名牌大学路上,我们始终一起!
◆产品宗旨:只有名师,只做精品!
~咨询电话:400-186-2011
~官方网站:www.biodo.cn
~微信平台:biodo_dy
办公地址(北京总部):北京市合景领峰商务3#1-0801室;电话:010-69380791
办公地址(南昌分部):南昌市恒茂梦时代广场2#2306室;电话:0791-88234010
办公地址(哈尔滨分部):哈尔滨市福顺尚都2#2-1702室;电话:0451-8661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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