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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其他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8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84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类)及各专业(类)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8个专业(类)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同时考生还须具备所报考专业(类)要求的以下报名条件:
专业(类)
| 报名条件
| 自主招生面向省份
| 对于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 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
|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省级赛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具体竞赛名称见下表)。
| 全国所有省份
| 物理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空间安全
|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
2、对网络空间安全有浓厚兴趣,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有突出特长以及实战经验,例如参加过网络安全攻防竞赛(CTF)或者有漏洞挖掘、软件逆向分析、网络隔离等网络安全攻防实战经验。
| 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
|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省级赛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具体竞赛名称见下表)。
2.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该专业领域的竞赛(不含数理化等学科竞赛)、创新、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物理、化学
| 软件工程
|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 物理
| 物联网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6万元/年)
|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英语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2.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该专业领域的竞赛(不含数理化英等学科竞赛)、创新、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除内蒙古、青海、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
| 物理
|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注:上表中,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包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专业,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包含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均按大类招生。
上表报名条件中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决赛名称列表如下:
全国决赛名称
| 省级赛区决赛名称
|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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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10:00-2018年3月28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请注意:
(1)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八个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类),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类),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专业(类)。
(2)考生的证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样,但以体现高中阶段个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为主。考生须将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告无效。)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申请报告”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向我校同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初审评价中。
2.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缺少本人签字、中学审核人签字、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或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3.上传申请表及完成报名: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报名。
4.寄送报名材料:需要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申请表、自主招生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提供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8年4月2日17:00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具体、详实,且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单独上传。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推荐材料须单独邮寄至我校,不得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邮寄,请在2018年4月2日17:00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报名材料或推荐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材料,同时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自主招生+专业(类)+报名号后四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5.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显示。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个人材料邮寄状态。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符合上述报名流程中各项要求的考生纸质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材料中所体现出的考生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类)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对于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我校专家在材料初审时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8年4月27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8年4月27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8年6月9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8年6月10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其中,知识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学科特长测试满分150分。
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和物理两门科目。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组织的学科特长测试。学科特长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类)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
选择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物联网工程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上机测试(可选),考生在报到时可自愿申请是否参加6月11日进行的上机测试,上机测试成绩单列,不计入考生学科特长测试成绩;选择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测试+面试;选择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新知识讲授+上机测试+面试。
特别说明:
(1)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自主招生考生,免于参加笔试和上机测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2)选择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自主招生考生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5.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入选名单。
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达到92分及以上,可进入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并按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按照下述要求填报志愿:
自主招生专业(类)
| 录取条件
| 填报志愿要求
| 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计算机类”。
|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计算机类”。
| 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 软件工程
|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 网络空间安全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至“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网络空间安全”。
| 物联网工程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物联网工程”专业。
|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
| 注: (1)【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须按照上述原则填报志愿。若考生能被我校录取,则经计算机学院大类培养后将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上表中“录取条件”所列优惠政策适用于上海、浙江以外的省份。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优惠政策,参见下面第5、第6条。
4.通过我校考核并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的考生中,上机测试成绩优秀者(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以及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可被我校录取。
5.对于上海市考生,获得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工程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
6.对于浙江省考生,获得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物联网工程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
7.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为4C 1合格。
8.所有享受降分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9.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北京邮电大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附件(一):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撰写要求.docx
附件(二):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docx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自招简章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173人,入选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2倍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下表。
自主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
4、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8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要在报名平台选择增加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由报名平台通知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下载《2018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填写推荐人推荐意见,按以上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推荐人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将纸质推荐材料单独密封,在密封处签字,随考生其它材料一同或推荐人单独邮寄到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0日—3月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需注意纸质申请表报名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报名系统中上传高中阶段3个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包含论文及专利)复印件,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3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各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我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进一步加强审核。
2018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在报到环节我校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认定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优惠资格。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8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招生工作参与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被推荐考生的选拔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5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8年6月9日报到,6月10日考试(请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本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及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二:2018年自主招生大类招生专业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
2018年3月20日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招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共分为三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专业类别
| 具体专业
| 笔试科目
| 化学化工材料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应用化学
| 数学+物理
| 机械信息数学类
| 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类(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经管文法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
| 数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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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数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
4.除上述三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奖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
3.除上述两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三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6个专业(类)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以下简称网审)。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专业类别,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待补充材料”。在4月4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必须本人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字,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8年4月4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在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写实性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的同时,重点将对考生的写实性材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进行质量评估。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A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2)B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将查实造假材料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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