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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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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9:3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大学生搭建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我院定于2017年4月至6月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院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为国家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我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办,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协办。各教学单位结合本专业特色,组织在校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赛,并对往届毕业生宣传此活动,推荐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本次大赛是响应教育部“互联网+”大赛号召,并为此选拔参赛团队,所有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VR/AR”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或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创新项目。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和自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新点或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新组和创业计划组。
1、创新组参赛对象:我院在校大学生。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新点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2、创业计划组参赛对象:我院在校大学生或在我院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30日之后毕业)均可报名。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队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我院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活动时间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2017.3.24—2016.4.7
各教学单位宣传动员

2017.4.8—2017.4.21
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项目,上报师生团队等

2017.4.22—2017.4.28
赛前培训

2017.4.29—2017.5.19
提交、审核材料

2017.5.20—2017.6.9
评审(答辩)

2017.6.10—2017.6.16
公布结果、表彰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单项奖四个: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团体奖一个:院系最佳组织奖。
学院将为获奖的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奖励,详细情况如下:
1.学院将为获奖的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视为等同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为项目组成员记录2学分。
2.获奖的项目团队指导教师,按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工作量记录标准,在学期末填报工作量时一并上报指导学生工作量(15学时/项目)。
八、注意事项
1.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大赛申请表、参赛项目计划书等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教务处郭小婧老师处,咨询联系电话:010-69196396。
2.活动期间,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对待并指定专人负责与教务处对接相关事宜。在本单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参与、讲究实效,积极认真地投入活动,要有“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高度,利用活动的契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3.学院将创新创业大赛各教学单位的申报项目数和题目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全校师生学习,为未来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参考,开阔思路。本次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将进行深入培训,择优代表我院参加教育部牵头组织的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及全国总决赛。
4.如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区或国家级赛区获奖,则将按《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校内外学科竞赛奖励办法》(院教字[2008]2号)文件,给获奖学生及指导老师分别给予奖励。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7-3-23

点击“阅读全文”获取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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